(一)、開案指標
1.具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2.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
3.瞭解本計劃服務内容,願意積極參與。
(二)、結案指標
1.達成個人自立生活行動發展計晝。
2.因身體機能或社會功能退化,則協助連結相關安置機構。
3.無意願與及執行本計劃服務內容。
4.於服務期間失去聯絡達 2個月。
5.因故遷離新竹縣,如仍有服務需求者,會協助連結當地服務資源。
6.於服務期間因案入獄服刑超過 3個月。
7.所任職之工作期間超過 6個月者,且無其他服務需求。
8.死亡。
(一)、開案指標
1.具基本生活自理能力。
2.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
3.瞭解本計劃服務内容,願意積極參與。
(二)、結案指標
1.達成個人自立生活行動發展計晝。
2.因身體機能或社會功能退化,則協助連結相關安置機構。
3.無意願與及執行本計劃服務內容。
4.於服務期間失去聯絡達 2個月。
5.因故遷離新竹縣,如仍有服務需求者,會協助連結當地服務資源。
6.於服務期間因案入獄服刑超過 3個月。
7.所任職之工作期間超過 6個月者,且無其他服務需求。
8.死亡。
停止留言功能